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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农业银行(3.570, -0.02, -0.56%)、华夏银行(7.570, -0.09, -1.17%)
●委托理财金额:17,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理财型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不超过12个月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5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4.030, -0.09, -2.18%)分行购买理财产品7,000万元,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县支行购买理财产品10,000万元,本次合计委托理财17,000万元。
以上理财认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9年10月10日起一年。
二、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19232675;
销售机构:华夏银行;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2-3.82%/年;
产品起息日:2019年10月15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01月16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产品名称:“汇利丰”2019年592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销售机构:农业银行;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60-3.65%/年;
产品起息日:2019年10月16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04月17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均是以短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性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银行或券商的短期理财产品,取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理财收益。同时在委托理财时,充分考虑了以保障生产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选择、理财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和实施理财计划等;
2、 公司财务部配合做好理财投资业务。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