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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2)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9年10月10日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 截至公告日理财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尚未到期余额17,000.00万元(含本次)。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
2、《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